如今各种网络主播成为万众追捧的网红,随时笑纳网友打赏,但其中也不乏不理智的网友,甚至是未成年人巨额打赏主播。
据央视网报道,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的一个案件。70天的时间,未成年人小刘将158万元全部打赏给一名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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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此案中的未成年人小刘初二辍学在家,父母让他在自家开设的蔬菜批发摊位负责收钱。晚上基本无事可做的他很快被一家网络直播平台上的一名女主播吸引,打赏、致谢、单独表演,更多打赏。
多次互动后,小刘沉迷其中无法自拔,基本每天白天收的菜款,晚上就会打赏出去,有时每晚多达两三万元,直到两个多月后被父母发现。
随即,小刘父母多次联系直播平台说明情况,希望退还打赏的158万元,遭到拒绝后,小刘一家把直播平台告上法庭。
最终,经法院调解,直播平台全额返还小刘一家158万元。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前,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应当严禁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账号注册服务,不得接受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同时明确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核查属实后须按规定办理退款。